(1)线上下载报名表:参赛选手需关注“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官方微信,对话框内输入“红荷仙子报名”,点击弹出“选拔赛启事”文章,根据提示识别文后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报名表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同时“红荷仙子”、“荷娃”的参赛选手还要在报名表背面附上相关照片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详见报名表后说明)。
(2)线下现场审核:参赛选手携带按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自行前往市委党校一楼报告厅海选(预赛)现场进行参赛资格审核(联系人:邵老师18263777975)。
参赛选手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3、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参照国内同类赛事一惯规则要求,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往届“红荷仙子”、“荷娃”获得者不再参选下一届“红荷仙子”和“荷娃”选拔赛(即2017年首届“红荷仙子”、“荷娃”得主不再参加本届选拔赛)。
4、“红荷仙子”参赛选手为14周岁(含)-28周岁(含)的女性青年;“荷娃”参赛选手为6周岁(含)-14周岁(不含)的少年儿童。红荷艺术节单设的“好节目奖”、“优秀组织奖”,参赛选手不受年龄和性别限制。年龄、性别的审核,以参赛选手提供的身份证或户口页为依据。
5、本届选拔赛包括舞蹈、器乐、语言、声乐、影视表演、主持、曲艺、体育表演等才艺类型。“红荷仙子”和“荷娃”参赛的节目,为个人独立完成的节目;红荷艺术节单设的“好节目奖”、“优秀组织奖”,每个参赛节目不受人数限制;所有参赛节目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之内。
6、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评委的现场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7、参赛选手比赛时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举止要大方、得体,要保持对评委老师、参赛选手和广大观众的尊重,不得出现一切有损大赛形象的行为。
8、主办方拥有参赛选手报名资料以及参赛期间所拍摄照片、录像的所有权和肖像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的促销活动。参赛选手报名并了解上述规则后,视同同意上述约定。
9、活动期间,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参赛选手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身体、心理伤害的责任及安全责任。
10、当选的“红荷仙子”、“荷娃”在签订正式协议后,方能正式获得“红荷仙子”“荷娃”的荣誉称号。历届“红荷仙子”、“荷娃”得主不得从事任何侵害滕州市文旅品牌形象、微山湖红荷湿地旅游形象和冠名单位企业形象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即收回其荣誉称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历届“红荷仙子”、“荷娃”得主在主办方和组委会安排活动之外发生的一切言行,一律由本人负责。
11、为保证大赛更加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在比赛过程中可酌情对大赛的比赛规则进行微调、并及时对社会公布。
12、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